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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问题

中国留学中心
1999-12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问:在此办理手续的大致程序是怎样的?

答:申请人持申办签证的各类材料,向我处分管所去国家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(美大、欧洲在321室,亚非在325室),本人按照此处提供的规范样表(样表在318室)填好交办案人员,办案人员检查登录后,由外勤人员送达驻华使馆。签证下签,办案人员检查签证为有效签证后,履行登记手续,然后转主管派出手续办案人员(在323室),后者依照申请人填写的《出国留学人员行期表》定购机票,通知申请人来此办理手续。所以公派留学人员只要在我处提出申请,一般即可在家中坐等签证。

问:一般从驻华使馆领取的第一次签证有效期多少?

答:因国家而异。多数获取的是一次入境签证,有效期多为三个月,有的半年,此类签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出国即可。有的是按邀请信提供的时间,在此时间内入境即可;有的个别国家颁发的是居留签证,在外居留时间从生效日期算起。

问:领取护照、签证时需提交哪些证件?

答:因派出渠道而有所差别,具体如下:1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:出示保证金交存单原件;经公证的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》原件;本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的公函;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凭本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的公函;3部委、地方委托代办人员凭我处出具的“受理签证凭证”;4委托代取护照签证,凭本人的亲笔委托书、本单位介绍信要注明代取人的姓名,代取人要带本人身份证。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由许多手续要办,一般需亲自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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